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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:

此生未生時。應若生已生。若未生生。若未生而生。未生名未有。云何能自生。若謂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。何須更生。生已更無生作已更無作。是故生不自生。若生不自生。云何生彼。汝說自生亦生彼。是事不然。住滅亦如是。

【翻譯】:

此未生時之生,是已生呢,還是未生呢?如果是未生,未生便是無有。法尚無有,何能自生?若謂無有之法能夠自生,便應有第二頭第三手。如果說此生是生已而生,但是生已即是生,何須要更生呢?事實上生已更無生,作已更無作。如果說生已還須更生,那麼嬰兒出生已,還應出生,乃至一次復一次出生無已。所以生已更無生,作已更無作。是故生不自生,若生不自生,云何生彼。此生尚不能自生,又怎能生他呢?譬如枯樹,尚不能自生,怎麼會生果呢?汝說自生亦生彼,是事不然。住滅亦如是。總結其非。外人為支持其自生生彼的理論,而用燈喻。破中先破喻後破法,破法時總破生住滅。生住滅不成,則「生生」生本生,本生生「生生」的道理亦不能成立。

【原文】:

是故生住滅是有為相。是事不然。生住滅有為相不成故有為法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何以故。滅有為名無為涅槃。是故涅槃亦空。

【翻譯】:

是故汝說生住滅是有為相,是事不然。因為實無生住滅,一切法空故。於空中無生無住無滅。何以故?以生住滅者,依本法體而有。今一切法空,本法體尚無,何有生住滅?故生住滅空,有為法即空。有為法空故,無為法亦空。何以故?滅有為名無為涅槃,是故涅槃亦空。何故有為法空,無為法亦空呢?因為滅卻有為,名為無為,名為涅槃。今有為法空,無可滅者,故無為法亦空。故經云,無無明,亦無無明滅,無老死,亦無老死滅,無智亦無得。

【原文】:

復次無生無住無滅。名無為相。無生住滅則無法。無法不應作相。若謂無相是涅槃相。是事不然。若無相是涅槃相。以何相故。知是無相。若以有相知是無相。云何名無相。若以無相知是無相。無相是無。無則不可知。

【翻譯】:

復次者,再加說明也。復次無生無住無滅,名無為相。無生住滅則無法,無法不應作相。無生無住無滅是無為法相,但是無生無住無滅便是無法,無法焉能作相。若謂無相是涅槃相,是事不然。若謂無相是涅槃相,以何相故,知是無相?汝若謂無生住滅,即是無相,無相為涅槃作相。究竟以何相知是無相呢?若以「無相」知是無相,則此無相豈非相耶?既然有相可知,怎能說是無相呢?如果不以相知無相,以無相而知無相,然無相是無,無則不可知也。

【原文】:

若謂如眾衣皆有相唯一衣無相正以無相為相故。人言取無相衣。如是可知無相衣可取。如是生住滅是有為相。無生住滅處當知是無為相。是故無相是涅槃者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生住滅種種因緣皆空。不得有有為相。云何因此知無為。汝得何有為決定相。知無相處是無為。是故汝說眾相衣中無相衣喻涅槃無相者。是事不然。又衣喻後第五門中廣說。是故有為法皆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法空故我亦空。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。

【翻譯】:

外人舉衣為例,說明無相是無識別相,非是無法也。例如有很多衣皆有識別之相,唯有一衣無識別相,說此衣是無相之衣,非無此衣也。以如是故,人可言取無相衣,取無相為相之衣也。無相衣可取,豈是虛無哉。破中先引述外人語意,然後破斥。若如汝言如無相衣之喻,所以生住滅是有為相,無生住滅處,當知是無為相,是故無相是涅槃者,是事不然。外人仍是執於有所得,有所得於有為,有所得於有生住滅相,有所得於無為,有所得於無生住滅。如是執著有所得故,所以被破也。何以故下,明破義也。何以故?生住滅種種因緣皆空,不得有有為相,云何因此知無為?

生法不可得,若生不可得,自然生「住」亦不可得,生「滅」亦不可得。生住滅不可得,所以種種因緣皆空。既然生住滅皆空,空不能為有為法作相,故不得有有為法。有為法滅,乃知無為。今有為法空,云何因此而知有無為法呢?汝得何有為決定相,而知無相是無為呢?

汝認為實有有為相,有為相滅說無相,因無相而說無為。其實有為決定相不可得,有為相不可得則無相亦不可得,無相不可得則汝云何知無相處是無為呢?是故汝說眾相衣中無相衣,喻涅槃無相者,是事不然。汝言眾相衣中,無識別相者是無相衣。但眾相衣者,即有為相。須知有為相不可得,即是說眾相衣不可得也。若眾相衣尚不可得,怎能說眾相衣中無相衣呢?眾相衣中無相衣喻尚不成立,用喻涅槃無相,自然亦不成立了。故曰是事不然。

又衣喻後第五門中廣說。明後文當復說也。最後總結以明宗旨。是故有為法皆空,有為法空故,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法空,故我亦空。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。終明我法皆空,是畢竟空也。〈以上翻譯部分取自於網路上未具名之般若系列十二門論隨解〉

※【讀南海古佛聖訓後感言】:

法存生住相,有生有老有無常,故此法是有為法;滅相是無為,能滅諸法,故此法是無為法。同是一法而生趣途,莫若無法而未生;因生相廢而住相生,住相廢而滅相生,週始而無窮,得其無盡無終,名無常之謂也,因其無常,故名無常;是乃執其無常而言無常,如執法而言法執,不若無法。

故申三相〈生住滅〉為破三相,無三相而說三相;此是不三三,三不三之大意也。言其無常者,明其無有常,故寧有於無常,以顯其真實相。故非常無常便是法身,故德無不圓。又「無三說三」令識佛智,「說三悟不三」謂如來智,「任運現前」為自然智,「不從師」得為無師智。

無三說三,說三悟不三,是隨緣顛倒故,以示非道,故四緣及一切諸法亦如是,「是道非道」亦如是,「是法非法」亦如是,故論申此義者,言義破義,言法破法,此為諸佛本意,亦為諸經本義,以破「三故三病」之謂也。故謂求法,求果,求緣不可得,因不可得故,名為「空門」。

從空門入者,是見其空性,故不須無相;不從空門入者,可破斥一切諸相為始,故說無相矣。眾生因根性各異,有言相而斥相者,有明義而言義者,是拘法於異同處;若見異非異,一異尚不復存,何來眾異之分,故萬法雖殊,實則歸一也。本有相則不須相,若本無相則無法可相;是故,是法不須相,是道不須得,是有不須無,是無不須有,是佛不須覓矣。

龍樹菩薩智慧深廣不可思議,其著作尚有很多為世所遺者。十二門論內容,與中論大略相同。似亦可能由無畏論略出中論,再由中論略出十二門論。不過中論純是偈頌,長行文係青目菩薩所作。如中論長行文曰「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」。很明顯是青目菩薩的口吻。而此十二門論,似是偈頌長行均出龍樹之手。譬如十二門論中云「我愍此等欲令開悟」,及「是故我今解釋空」等,皆似乎是龍樹自己的口吻。所以我們似乎可以肯定十二門論的偈頌與長行,皆係龍樹一人所造。

龍樹的思想宗乎般若,當然此論亦是發揮般若宗旨。一切法悉由般若而出,故般若為一切法本。般若猶如大地,一切眾生皆由大地而生。般若談空,旨在破執顯理成行。行於萬法,而造乎於佛果薩婆若。故菩薩以般若智,行空不證,涉有不著。度盡無量無邊無數眾生,而不取眾生相。

今此十二門論,即在破眾生執見,顯真空要妙,成菩薩行也。破執者,令眾生斷惑也。顯真空要妙者,令眾生證真也。成行者,令眾生起萬行莊嚴無上佛果也。本論約二藏言,係菩薩藏攝。約三藏言,屬論藏攝。約十二部經言,屬議論體裁。本論及中論,均為明宗。而龍樹所造大智度論,則為釋教之論,此其不同也。

「十二門論」為「三論宗」重要依據之經典。以十二門發揮大乘空觀,為中論之綱要書。本書雖由二十六偈頌與注釋組成,然其中有二偈援引著者之空七十論,有十七偈引用中論者,其餘之偈頌亦與中論頗多類似。本書與中論、百論合稱三論,歷來受到我國與日本佛教界之重視。或更合大智度論,而稱四論。注釋有《吉藏疏六卷》、《略疏一卷》、《元康疏二卷》、《法藏宗致義記二卷》。

※【有為】:

所謂「有為」,謂有所作為、造作之意。又稱「有為法」。泛指由「因緣和合」所造作之現象;狹義而言,亦特指人的造作行為。亦即一切處於相互聯繫、生滅變化中之現象,而以生、住、異、滅之「四有為相」為其特徵。相對於此,永遠不變而絕對存在者,則稱為「無為法」。據《俱舍論‧光記‧卷五》載,「因緣造作」稱為「為」。色、心等法從因緣生,有因緣之造作,故稱為「有為」,因此「有為」亦為「緣起法」之別名。小乘著重「以有為來說明人生無常」,大乘則擴大為對世界一切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之分析,說明性空、唯心之理。   

一般以「五蘊」為「有為法」。《俱舍宗》七十五法中,「有為法」佔七十二種;「唯識宗」百法中,「有為法」佔九十四種。「有為法」須藉因果之關係始能成立,即凡為有為之法,必定會引生其果,故「有為」又稱「有果」。此外,另有「有剎那」之異稱,則在強調其剎那間生滅變遷之性質。

※【無為】:

為「有為」之對稱。即非由因緣所造作,離生滅變化而絕對常住之法。又作「無為法」。原係涅槃之異名,後世更於涅槃以外立種種無為,於是產生「三無為」、「六無為」、「九無為」等諸說。於小乘各部派中,「擇滅無為、非擇滅無為、虛空無為」,合為「三無為」。大眾部、一說部、說出世部等,於三無為之外,「空無邊處、識無邊處、無所有處、非想非非想處等四無色處,及緣起支性(十二緣起之理)、聖道支性(八聖道之理)等」,總為「九無為」。化地部則以「不動、善法真如、不善法真如、無記法真如取代四無色處」,亦作九無為之說。大乘唯識家於三無為外,立「不動、想受滅、真如」,合為「六無為」;然無論開立為六無為或九無為,非謂無為有多種別體,而係斷除我、法二執所顯之一種法性;復以此一法性從所顯之諸緣而稱種種之名。以涅槃而言,上記三無為中之「擇滅無為」、六無為中之「真如無為」即涅槃;而「涅槃」乃一切無為法中之「最殊勝者」。

所以南海古佛在此以:「不盡有為,不住無為。」強調「不捨世間、不取出世間」來勉勵道親,也就是說:學空不可以空為證,學為亦不可以為為證,是斯言矣。

﹝有情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雷部風部龍部虎部  率八大金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舊譯為眾生。即生存者之意。關於「有情」與「眾生」二語間之關係,諸說不一,或謂「有情」係指人類、諸天、餓鬼、畜生、阿修羅等有情識之生物。依此,則草木金石、山河大地等為非情、無情。而「眾生」則包括有情及非情二者。然另一說則認為「有情」即是「眾生」之異名,二者乃體一而名異,皆包括有情之生物及非情之草木等。此外,有情之異稱有「有識」(如有識凡夫)、「有靈」(如有靈之類)等多種。

﹝有朝一日必明穿﹞◎七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〈亡靈結緣‧靜修院‧雲禎女‧劉秀英〉

……見『萬般苦楚且忍耐  有朝一日必明穿』條目。

﹝有虞 ﹞◎六十二年三月十五日〈金童玉女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即「有虞氏」,上古帝王虞舜的別稱。

﹝有感斯應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天然古佛〉

……見『湛思必通 理冠群方 有感斯應』條目。

﹝有道﹞◎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〈月慧菩薩〉

……有二義:

一、稱有學問道德的人。《禮記‧禮器》:「昔先王尚有德,尊有道。」《文選‧張衡‧西京賦》:「招有道於側陋,開敢諫之直言。」

二、喻天下太平。《論語‧季氏》:「天下有道,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。」

﹝有道天然  奉天承命  圖堯境于萬年﹞◎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〈彌勒祖師〉

……天然聖道的傳世與弘揚,乃至於白陽道盤萬八年三曹大業的普渡,終臻堯舜天下太平之境,都是師尊奉上天之命承運。

﹝有道無時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有弘道濟世之心,卻苦無伸展抱負的時機。

﹝有道曾孫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武王是太王的有道德的曾孫。 

﹝有漏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雲寶二童〉

……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:「修道有二;一者有漏,二者無漏。」。為「無漏」之對稱。漏,乃流失、漏泄之意;為煩惱之異名。人類由於煩惱所產生之過失、苦果,使人在迷妄的世界中流轉不停,難以脫離生死苦海,故稱為「有漏」;若達到斷滅煩惱之境界,則稱為「無漏」。在四聖諦中,苦諦、集諦屬於迷妄之果與因,為「有漏法」;滅諦、道諦則為覺悟之果與因,為「無漏法」。有漏、無漏之法,在修行之因、果當中,具有極重要之地位。有漏之異稱有多種,據《俱舍論‧卷一》所舉,即取蘊、有諍、苦、集、世間、見處、三有等。此外,尚有:有染、有染污、有覆、塵垢等異稱。另據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‧卷三》,舉出六種有漏,即:漏自性、漏相屬、漏所縛、漏所隨、漏隨順、漏種類。

﹝有漏法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雲寶二童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有漏』條目。

﹝有虞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即「有虞氏」,上古帝王虞舜的別稱。

﹝有熊氏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黃帝』條目。

﹝有褒﹞◎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〈雲寶二童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褒』條目。

﹝有緣﹞◎六十九年正月三十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有緣分。指一切遇合若有宿緣前定。《三國志‧卷十四‧魏書‧董昭傳》:「曹今雖弱,然實天下之英雄也,當故結之。況今有緣,宜通其上事,并表薦之。」《五代史平話‧漢史‧卷上》:「劉知遠與三娘子兩個是夙生有緣,結成夫婦。」

﹝有數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天然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被命運所預定。《唐‧白居易‧村中留李三固言宿詩》:「如我與君心,相知應有數。」

﹝有德﹞◎六十二年三月十五日〈西方教主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行事忠厚有道德。《紅樓夢‧第五十七回》:「二則別人之父母皆年高有德之人,獨他父母偏是酒糟透之人。」

﹝有聲問來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諸天神聖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有音信傳來。《漢書‧卷五十四‧蘇建傳》:「有聲問來,願因使者致金帛贖之。」聲,音信、音訊。《漢書‧卷七十六‧趙廣漢傳》:「界上亭長寄聲謝我,何以不為致問?」問,音信、書信。《晉書‧卷五十四‧陸機傳》:「既而羈遇京師,久無家問。」《宋書‧卷四十四‧謝晦傳》:「穆之喪問至,高祖哭之甚慟。」

﹝有歸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八仙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「天命有歸」之簡稱。天命有所歸屬。指改朝換代,君主的興衰,是由上天所決定的。《封神演義‧第三十三回》:「三分天下,周土已得二分,可見天命有歸,豈是人力。」

﹝有識﹞◎六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有見識的人。《文選‧桓溫‧薦譙元彥表》:「斯有識之所悼心,大雅之所嘆息者也。」

﹝有靈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雷部風部龍部虎部  率八大金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有情』條目。

﹝有釁﹞◎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〈雲悟茂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有缺失。《國語‧晉語五》:「合而後行,離則有釁。」《韋昭‧注》:「釁,瑕也。」

 

…………〈待續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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