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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受】

﹝受人所不能受之氣﹞◎六十三年七月三日〈三天主考〉

……見『吃人所不能吃之苦 ……為人所不能為之事』條目。

﹝受戒阿闍棃﹞◎七十三年六月十五日〈關聖帝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闍黎』條目。

﹝受命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受天之命。《書經‧召誥》:「惟王受命,無疆惟休,亦無疆惟恤。」

﹝受命于天﹞◎七十三年六月十五日〈雷部風部龍部虎部〉

……見『天人之性  受命于天』條目。

﹝受命之符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受上天明命的符瑞。

﹝受械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萬仙菩薩〉

……縛上刑具,指當時的楚王韓信在陳被告以謀反,高祖就給韓信戴上械具。回到洛陽,高祖赦免了韓信的罪過,改封他為淮陰侯。語出《漢書‧司馬遷傳‧第三十二》:「淮陰王也,受械于陳;彭越張敖,南面稱孤,繫獄具罪。」「械」指刑具。

﹝受經阿闍棃﹞◎七十三年六月十五日〈關聖帝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闍黎』條目。

﹝受毀謗  臥埃塵  不變此初心﹞◎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〈三天主考〉

……哪怕是受盡毀謗,哪怕是臥地而眠,都改變不了對天道的摯誠之心與對師尊緬懷之情。

﹝受業﹞◎六十九年三月十五日〈諸天神聖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追隨老師接受學業。《孟子‧告子下》:「交得見於鄒君,可以假館,願留而受業於門。」《三國演義‧第二十二回》:「原來鄭康成名玄,好學多才,嘗受業於馬融。」

﹝受戰﹞◎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〈純陽帝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接戰。《唐‧李華‧吊古戰場文》:「主將驕敵,期門受戰。」

﹝受遺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接受遺命。《文選‧袁宏‧三國名臣序贊》:「及其臨終顧託,受遺作相。」

﹝受黜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被免除官職。《文選‧袁宏‧三國名臣序贊》:「好是不群,折而不屈,屢摧逆鱗,直道受黜。」《晉‧潘岳‧楊荊州誄》:「負執其咎,功讓其力,亦既旋斾,為法受黜。」黜,貶降、革職。如:「罷黜」。《論語‧微子》:「柳下惠為士師,三黜。」《唐‧柳宗元‧封建論》:「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獎。」

﹝受爵﹞◎六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〈亡靈結緣‧天佛院‧總班長‧蔡吳樣娘〉

……飲酒。《周禮‧天官‧小宰》:「凡賓客贊祼,凡受爵之事,凡受幣之事,喪荒,受其含襚幣玉之事。」《文選‧張衡‧南都賦》:「儇才齊敏,受爵傳觴。」

﹝受譏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受到譏諷。《三國志‧吳書‧張昭傳》:「權既即尊位,請會百官,歸功周瑜。昭舉笏欲襃贊功德,未及言,權曰:『如張公計,今已乞食矣』。昭大慚,伏地流汗。」《文選‧袁宏‧三國名臣序贊》:「然而杜門不用,登壇受譏。」

﹝受籙膺圖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「應圖受籙」之意,相傳帝王是應河圖、受符命來統治天下,表示君權乃上天所授。《舊唐書‧卷二十三‧禮儀志三》:「物極而復,天祚我唐,武、文二后,應圖受籙。」亦作「應籙受圖」。

【和】

﹝和之以德﹞◎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〈彌勒祖師〉

……見『慎之以順  順之以和  和之以德  德足奠基  功足化世  業之所建  名垂萬載』條目。

﹝和氏之璧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三天主考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和寶』條目。

﹝和氏璧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三天主考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和寶』條目。

﹝和合依處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一陽帝君〉

……和合,唯識宗所說百法之一,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。指形成心、色等諸法之因緣,能彼此和合之性質。亦即有為諸法生起時,必須由眾多之因緣和合集會之特性,稱為和合性。即唯識宗之隨說因等十因所依之處。

()語依處,指與法、名、想而起之語性,依此處而立隨說因。

()領受依處,指所觀待之能所受性,其能受為受之心所,所受通一切法;依此處而立觀待因。

()習氣依處,指漏無漏、內外種未熟之位,依此處而立牽引因。

()有潤種子依處,漏無漏、內外種已熟之位,依此處而立生起因。

()無間滅依處,指心、心所之等無間緣。

()境界依處,指心、心所之所緣緣(託緣而生還,是自心之所緣慮)。

()根依處,指心、心所所依之六根。

()作用依處,於所作業上有作具之作用,指除種子外所餘之助現緣。

()士用依處,指於所作業上有作者之作用,即除種子外所餘之作現緣。

()真實見依處,無漏之見除薰生自種外,能助引證無漏之法。依以上之六處《由 ()()》而立攝受因。

(十一)隨順依處,指漏無漏、三性之現種諸行能隨順同類及勝品之諸法,依此處而立引發因。

(十二)差別功能依處,即有為法於各各自果能起證而有差別之勢力,依此處而立定異因。

(十三)和合依處,指從領受依處至差別功能依處,生住成得之果中有和合之力,依此處立同事因。

(十四)障礙依處,指能於生住成得之事中障礙之法,依此處而立相違因。

(十五)不障礙依處,指生住成得之事中不障礙之法,依此處而立不相違因。《成唯識論‧卷八、成唯識論演祕‧卷六之末》

﹝和合依處  入所知相殊勝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一陽帝君〉  

……喻世間所有緣起緣滅,有生無生,皆為因緣和合相依而生,在空間與時間的相合相依之下,以當下之智慧產生當下差別殊勝境之意。

﹝和而不同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〉

……內心能與人和睦相處,但不盲目苟同。謂和衷相濟,而又各有所見,不苟同於人。《論語‧子路》:「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。」《何晏‧集解》:「君子心和,然其所見各異,故曰不同。」《晉‧夏侯湛‧東方朔畫贊》:「染跡朝隱,和而不同。」《文選‧袁宏‧三國名臣序贊》:「和而不同,通而不雜。」

﹝和氣致祥﹞◎七十一年三月十五日〈天然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致祥』條目。

﹝和雅﹞◎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〈濟公活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溫和文雅。《宋書‧殷琰傳》:「 琰性和雅靜素,寡嗜欲。」《舊唐書‧文苑傳中‧賀知章》:「故越州千秋觀道士賀知章,器識夷淡,襟懷和雅,神清志逸。」《清‧袁枚‧隨園詩話‧卷十》:「先生(鄒泰和)戊戌翰林,和雅謙謹。」

﹝和聖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明明上帝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柳下惠』條目。

﹝和暢﹞◎六十六年三月十五日〈雲寶二童〉

……和順舒暢。

﹝和寧﹞◎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〈南海古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一片祥和安寧。

﹝和塵﹞◎七十一年三月十五日〈天然古佛〉

……「和其光,同其塵」之簡稱。語出《老子五十六章》:「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塞其兌,閉其門;挫其銳,解其紛;和其光,同其塵;是謂玄同。」老子這一章講的是智者的修養方法及其效果。老子認為,智者不應是說教者,而應通過自我修養,言行一致,豁達大度,以取得人們的尊崇。道家主張無為而治,所以明智的統治者用不著整天發號施令,而喜愛發號施令的統治者一定是不明智的人。後人多用以指一般人的言行,而不是專指當權者的。

※以下略作分析:

【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】

語譯:

明智的人不隨便說話,隨便說話的人沒有真知灼見。知者不言:不言並不是不說,而是尊重客觀當然,不肆意妄作妄說,這裏引申為不任意施為政教號令。言者不知:謂自以為是而妄作妄言、任意施為政教號令者,其實並非是真知。天不言而四時運行,萬物滋生。聖人則天行化,推道訓俗,讓人民「全其天性而不害其長」,任由百姓自作自息而不攪擾。所以,知「道」者,從不師心自用,妄言妄行。何不觀《論語‧陽貨》有載:「子曰:『予欲無言!』子貢曰:『子如不言,則小子何述焉?』子曰:『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』」義譯:孔子說:「我想不說話了!」子貢說:「如果老師不說話的話,那麼弟子們有什麼東西可以傳述呢?」孔子說:「天有說什麼話嗎?四季照樣運轉,萬物照樣滋生成長,而天有說了什麼話嗎?」喻天理法則依循運轉流行,不需要用說的方式來昭顯它。

【塞其兌,閉其門;挫其銳,解其紛;和其光,同其塵;是謂玄同】

語譯:

兌,口;門,耳目。兌、門,都是指竅穴,意思是指產生貪欲妄為之處。挫其銳,解其紛:意謂用虛柔不盈的方式來化解紛擾。和,涵蓄。同,相同,混同。玄同:微妙的同一,意謂道乃是萬物運作之本。修道者,則天行化,故不可師心自專,而應隔絕這些貪欲妄為之處,主觀意識統一於客觀規律,依事物的當然而當然爾,順事物的當為而當為爾。無為為之謂之天,無言言之謂之德,行不端銳謂之寬,愛人利物謂之仁,不同同之謂之大,這些都可謂是與事物微妙的同一。和光同塵:入世之法,並非同流合污,而是要有「和其光,同其塵」之心靈修行能量,此心靈修行能量的微妙顯現與樞機論列,即是定功果差次,即是修行真諦;對別人要有寬恕之量,這就是仁慈與悲心的顯現;對謗語要有受辱之量,這就是忍辱與謙卑的顯現,對忠言要有虛受之量,這就是恭敬與謹慎的顯現:對他人要有容納之量,這就是智慧與善根的顯現。如同天地日月之無私無怨般,大公至正,詬天天又何損,譽天天又何喜,所以古哲聖賢法天效地,道理在此。

﹝和暢﹞◎六十二年三月十五日〈金童玉女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和順舒暢。《晉‧王羲之‧蘭亭集序》:「是日也,天朗氣清,惠風和暢。」

﹝和樂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慈剛散仙〉

……和睦歡樂;和睦安樂。《詩•小雅•常棣》:「兄弟既翕,和樂且湛。」《漢書‧董仲舒傳》:「百姓和樂,政事宣昭。」《宋‧范仲淹‧議守》:「天下富實,雞鳴犬吠,煙火萬里,可謂和樂者乎?」

﹝和樂﹞◎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〈純陽帝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安和快樂。《孟子‧公孫丑下「天時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」句下‧趙岐‧注》:「人和,得民心之所和樂也。」《文選‧潘岳‧笙賦》:「衛無所措其邪,鄭無所容其淫,非天下之和樂。」

﹝和璞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太白仙君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和璞即「和氏璧」;璞是沒有經過琢磨的玉。這塊寶玉相傳為春秋時楚國人卞和在山中發現,原為一塊玉璞(含有寶玉的石塊),先後獻給厲王、武王,玉工都說是塊石頭,國王惱怒,卞和分別被砍去左右腳,楚文王繼位,卞和抱著玉璞在山中哭泣。文王知道後,叫人剖開玉璞,果然得到一塊稀世美玉,因此取名「和氏璧」。

關於和氏璧的最早記載,見於《韓非子》、《新序》等書,並且情節大致相向。說是在春秋時期,楚國有一個叫卞和的琢玉能手,在荊山裏得到一塊璞玉。卞和捧著璞玉去見楚厲王,曆王命玉工查看,玉工說這只不過是一塊石頭。厲王大怒,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腳。厲王死,武王即位,卞和再次捧著璞玉去見武王,武王又命玉工查看,玉工仍然說只是一塊石頭,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腳。武王死,文王即位,卞和抱著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二天二夜,哭乾了眼淚後又繼續哭血。文王得知後派人詢問為何,卞和說:「我並不是哭我被砍去了雙腳,而是哭寶玉被當成了石頭,忠貞之人被當成了欺君之徒,無罪而受刑辱。」於是,文王命人剖開這塊璞玉,見真是稀世之玉,命名為「和氏璧」。

和氏璧面世後,成為楚國的國寶。後來.楚國向趙國求婚,使和氏璧到了趙國。西元前二八三年,秦國聽說趙國有和氏璧,提出以十五座城相交換,因趙弱秦強,趙國不敢怠慢,但又不情願,便派智謀雙全的藺相如奉璧使秦。藺相如知道其中有詐,偷偷將和氏璧送回了趙國。此事在司馬遷《史記》中有詳細記載。

但後來,和氏璧還是被秦國擁有,至於何時、如何被秦國擁有,史無記載。秦王政十年(西元前二三七年),李斯在上《諫逐客書》中提到:「今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隨、和之寶。」「隨、和之寶」,即指「隨侯之珠」與「和氏之璧」兩件當時著名的寶物。很有可能,趙國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畏懼秦國的強大,將和氏璧送給了秦國。

從此以後,關於和氏璧的記載屢見不鮮,並大都相信《韓非子》、《新序》等書的記載。如西晉傅咸《玉賦》說:「當其潛光荊野,抱璞未理,眾視之以為石、獨見知于卞子。」唐代詩文中關於和氏璧的記載更多.大詩人李白《古風》三十六便有「抱玉入楚國,見疑古所聞。良寶終見棄,徒勞三獻君」的詩句。

據《史記》記載,秦王政九年,便製造了御璽,劉邦滅秦得天下後,子嬰將御璽獻給了劉邦。到漢末董卓之亂,御璽先後落入孫堅、袁術之手,再傳魏、晉。五胡十六國時,一度流於諸強,後被南朝承襲。隋滅陳後,御璽被陳朝的蕭太后帶到突厥,直到唐太宗貞觀四年(西元六三零年)御璽歸唐。五代時,天下大亂,流傳的御璽則不知所終。在六朝以後的記載中,大都認為被秦始皇所用的御璽是用和氏璧改造而成的。

﹝和親睦鄰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關聖帝君〉

……與親人或居家附近的人們,都能彼此相處親愛和善。和睦,彼此相處親愛和善。《左傳‧成公十六年》:「用利而事節,時順而物成,上下和睦,周旋不逆。」《文明小史‧第二十九回》:「兩人素常和睦,趕辦公事,從來沒有什麼推諉。」

﹝和璧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三天主考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見『和寶』條目。

﹝和顏﹞◎六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至聖先師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和藹的臉色。《文選‧曹植‧洛神賦》:「收和顏而靜志兮,申禮防以自持。」《儒林外史‧第三回》:「學道和顏道:『文字已在這裡了,又面試些甚麼?』」

﹝和羹﹞◎六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〈諸葛武侯‧聖訓‧注〉

……配以不同調味品而製成的羹湯。《書‧說命下》:「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」《孔傳》:「鹽,鹹;梅,醋。羹須鹹醋以和之。」《南朝宋‧宗炳‧答何衡陽書》:「貝錦以繁采發華;和羹以鹽梅致旨。」後用以比喻大臣輔助君主綜理國政。《唐‧錢起‧陪郭令公東亭宴集詩》:「不愁懽樂盡,積慶在和羹。」《清‧錢謙益‧吳門送福清公還閩詩之二》:「舉朝水火和羹苦,于野玄黃戰血重。」

﹝和藹﹞◎七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〈亡靈結緣‧靜修院‧辦事員‧黃學秋與辦事專員‧劉月英〉

……溫和的樣子。

﹝和寶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三天主考〉

……即「和氏璧」。戰國時楚人卞和自楚國山中得一玉璞,獻給楚厲王,經玉工鑑定其為普通的石頭,厲王以卞和撒謊欺騙,乃刖其左腳。後武王即位,卞和再獻,仍視為石頭,卞和又被刖去右足。至文王即位,卞和抱玉石至荊山下大哭三天三夜,文王得知,命玉工加以琢磨,終得一塊寶玉,命名為「和氏璧」。《韓非子‧和氏》:「楚和氏得玉璞於楚山,獻之厲王,玉人相曰,石也。刖其左足。復獻於武王,玉人又曰,石也。刖其右足。文王即位,和抱其璞哭於楚山之下,三日夜。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玉焉。遂命曰:『和氏之璧』亦稱為「和璧」。

﹝和寶隨珠四美集﹞◎六十二年九月十五日〈三天主考〉

……本句承前一句「太阿身佩乘纖離」之續意:謂寶刀、良馬、寶玉、明珠這四種世間最珍貴、美好的東西都有了。本次大典「八大金剛」也提到關於「四美」的意思,即「四美二難御駕飛」一句:喻一路上駕護著上帝的車輦來到人間,因為是參加上帝的四季大典,心情特別興奮愉快,沿途有說不出來的旖旎風光,美不勝收。所有的仙佛都同聲讚嘆歌頌這景況,這是人間所無法想像與享受到的。八大金剛所說的四美是「良辰、美景、賞心、樂事」,「三天主考」這裡所說的「四美」,筆者暫譯為「寶刀、良馬、寶玉、明珠」四種稀世珍貴的物品。當然,詩可百解,如若將「三天主考」所說之「四美」翻譯成「良辰、美景、賞心、樂事」的話,意思還是可以通達的。

﹝和鸞﹞◎八十二年六月十五日〈彌勒祖師‧聖訓‧注〉 

……繫在車上的鈴鐺。《文選‧司馬相如‧難蜀父老》:「鳴和鸞,揚樂頌。」

 

…………〈待續〉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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