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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陳群﹞

(一六五年至二三七年)字長文,三國時期傑出的政治家。潁川(今河南禹州市)人。祖父陳寔為太丘長。父親陳紀歷任平原相、侍中、大鴻臚,叔父陳諶為司空掾,早卒。

陳群早年被劉備辟為別駕,後舉茂(秀)才,除柘(今河南柘城縣)令。陳群不受,隨父避難徐州。建安三年(一九八年),曹操入主徐州。辟陳群為司空西曹掾屬。後又任蕭(今安徽蕭縣)、贊(今河南永城)、長平(今河南西華)縣令。因父喪辭歸。後又授以司徒掾、治書侍御史,又轉參丞相軍事。建安十八年(西元二一三年),曹操封魏公,陳群為禦史中丞,後又任尚書,封昌武亭侯。曹丕代漢,陳群為尚書令,晉爵潁鄉侯。魏文帝黃初六年(二二五年),陳群為鎮軍大將軍,領中護軍,並錄尚書事,總攬朝政。次年,曹丕崩,陳群受遺詔輔政。魏明帝即位,晉封群潁陰侯,增邑五百。二三七年病逝,諡靖侯。陳群曆仕曹操、曹丕、曹睿三朝,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,竭忠盡職,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,做出了突出的貢獻。

陳群為人清尚有儀,雅好結友,有知人之明。先為劉備所用,後劉備被呂布所襲,陳群與父避居徐州;及呂布破後,方歸曹操,歷任司空西曹掾屬、治書侍御史、御史中丞等職。後轉為侍中,領丞相東西曹掾。曹丕即王位,封陳群為昌武亭侯,徙為尚書。陳群在任內訂制九品官人之法,成為歷史名制。曹丕踐阼後,陳群遷尚書僕射,加侍中,徙尚書令,進爵穎鄉侯。

當陳群尚是幼兒時,祖父陳實常認為此子奇異,向鄉宗父老說:「這孩子必定興旺吾宗。」魯國人孔融向來有高才而性格倨傲,他的年紀約在陳紀、陳群兩父子之間,因此先與陳紀為友,後又與陳群結交,由是顯名。《荀氏家傳》有載:「陳群與孔融論汝、潁人物,群曰:『荀文若、公達、休若、友若、仲豫,當今並無對。』」(詳《荀彧傳》)可見二人常論騭人物,甚相交心。東漢獻帝興平元年(西元一九四年)劉備時為豫州刺史,來到豫州後,徵召陳群為別駕。其時陶謙病死,徐州以舉州迎劉備繼領,劉備正欲前往,陳群便跟劉備說:「袁術尚甚強大,如今往東而去的話,彼必與將軍(指劉備)相爭。若然呂布暗襲將軍之後,那麼將軍雖得徐州,大事亦必無成。」劉備不聽,還是東去徐州,與袁術爭戰。結果呂布果然兵襲下邳,又遣兵往助袁術,最終大破劉備軍,這時候劉備方悔恨當時不用陳群所言為戒。

陳郡後舉茂才,除柘令不受,於是隨父親往徐州避難。建安三年(西元一九八年)呂布為曹操所破,陳群父子亦在呂布軍中,見曹操皆出拜。曹操久聞其名,便征陳群為司空西曹掾屬。當時有人向曹操引薦樂安人王模、下邳人周逵,曹操均召而用之。陳群向曹操力言不可,並以為王模、周逵二人德穢行劣,最終必然壞事,曹操不聽。結果王週二人果然犯事受誅,曹操方信陳群之言,並向陳群承認錯失。陳群便推薦廣陵人陳矯、丹陽人戴幹,曹操皆加以任用。後來東吳為叛,戴幹因忠義死於變難;陳矯則成為一位名臣,是以舉世均認同陳群知人之明。

魏國建立後,曹操正商議該否復使肉刑,令曰:「怎樣才有達於古今而通於變理的君子,可以助我決議此事呢!昔日陳鴻臚(陳群之父陳紀,曾任大鴻臚)以為死刑有可加於仁恩的用途,正是在說這方面的事。御史中丞(指陳群)可以申述卿父之論嗎?」陳群說道:「臣父陳紀以為漢代廢除肉刑而增加笞死之刑,本是出於仁心惻隱,但結果卻令死者更眾,這就是所謂名輕而實重。名輕則人民易犯其罪,實重則輒爾傷民。《書經》曰:『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。』《易》著劓、刖、滅趾(以上皆為古代肉刑)之法,是希望可以輔政助教,懲惡息殺。而且殺人償死,合于古制;至於犯傷人罪的人,例如殘毀他人之體而裁剪毛髮,卻不合其理,不能將其裁死。若能復用古刑,使犯淫者下蠶室,犯盜者刖其足,如此則永無淫放(指姦淫)穿窬(指偷盜)之事發生了。然而普天之罪惡,雖未可盡皆悉數殄滅,但在此數內,時之所患,確實適宜先行施用。漢律之下所殺滅的不至於死罪的人,是其仁政所不披及的;而其餘該死之者,則可以刑殺。如此,則受刑與得生者足以相替了。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殺生之刑罰,這是憐惜人的支體而輕視人的性命啊。」

鐘繇亦與對陳群所議表示同意,而王朗及其它人則多以為未可復肉刑。曹操雖然深深認同陳群之言,但因為軍事未罷的緣故,所以僉同眾議,先擱置這一政議。後陳群轉為侍中,領丞相東西曹掾。陳群的為人,在朝中對人對事沒有厚薄之分,貴雅而執名杖義,不會為媚人而違背道德。初時,陳群常非議郭嘉為人不治行檢,故曾數次於廷上投訴郭嘉,但郭嘉其意自若,毫不在意。曹操認為陳群能秉持公正,為之歡悅。陳群的性格正直通雅,多結友人,與同郡辛毗、杜襲、趙儼並皆知名,亦與華歆交深,常歎歆為「可謂通而不泰,清而不介者。」曹丕在東宮,對陳群深表敬器,待以交友之禮,常歎道:「自吾有回,門人日以親。」

建安二十四年(西元二一九年)魏諷謀反時,黃門侍郎劉廙之弟劉偉被魏諷誘同,如今按罪連坐,劉廙亦當誅。陳群便向曹操進言,曹操亦道:「劉廙是名臣,吾本意亦欲赦之。」於是乃復其位。劉廙因而深感陳群之德,陳群卻認為:「審議刑罰是為國之大本,不是為了私意;而且如今這決定是明主的本意,我又知道甚麼呢?」陳群的弘博而不伐功,就是如此。冬十月,孫權上書稱臣,稱說天命。曹操以孫權之書示外道:「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爐火上嗎!」陳群便與尚書桓階上奏:「漢自安帝已來,政去公室,國統數絕,至於今者,唯有名號,尺土一民,皆非漢有,期運久已盡,歷數久已終,非適今日也。是以桓、靈之間,諸明圖緯者,皆言『漢行氣盡,黃家當興』。殿下應期,十分天下而有其九,以服事漢,群生注望,遐邇怨歎,是故孫權在遠稱臣,此天人之應,異氣齊聲。臣愚以為虞、夏不以謙辭,殷、周不吝誅放,畏天知命,無所與讓也。」

魏文帝黃初元年(西元二二零年)曹丕即王位後,封陳群為昌武亭侯,徙為尚書。其間,陳群建制九品官人之法,成為歷史名制。曹丕踐阼,陳群遷尚書僕射,加侍中,徙尚書令,進爵穎鄉侯。黃初中,曹丕意欲追封太后父母,陳群奏道:「陛下以聖德應運受命,創業革制,應當永為後世所循之式。按照典籍上之文獻,從無婦人可以分土命爵之制度。在禮典,婦因夫爵。嬴秦違于古法,而劉漢則沿承古例,這可不是先王之令典啊。」曹丕大悟,便道:「此議甚是,既然如此,且勿施行。以此作著詔下藏之於台閣,使其永為後式。」曹丕受禪時,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;獨華歆因為以神色不合觸忤曹丕,所以只是官徙司徒,而並無進爵。曹丕久不能釋懷,便問陳群道:「我應天受禪,諸侯群後,無不人人喜悅,其形盡現於聲色,惟獨相國(指華歆)和你臉有不豫,這是為了甚麼呢?」陳群便離席長跪道:「臣與相國曾為漢朝之臣,內心雖為陛下感到喜悅,但在義理上,臣等的神色實應畏懼、甚至憎恨陛下才對。」曹丕聽後大悅,方知其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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