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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問:「『關睢樂而不淫,哀而不傷』,何謂也?曰:「大凡樂必失之淫,哀必失之傷,淫傷則人於邪矣。若關睢,則止乎禮義。故如哀窈窕,思賢才,言哀之則思之甚切,以常人言之,直入於邪始得,然關睢卻止乎禮義,故不至乎傷,則其思也,其亦異乎常人之思也矣。」

  唐棣及今郁李,看此,便可以見詩人興兄弟之意。「執柯伐柯,其則不遠」人猶以為遠。君子之道,本諸身,發諸心,豈遠乎哉?

  問:「周禮有復○事,何也?」曰:「此非治世事,然人情有不免者。如親被人殺,其子見之,不及告官,遂逐殺之,此復○而義者,可以無罪。其親既被人殺,不自訴官,而他自謀殺之,此則正其專殺之罪可也。問:「避○之法如何?」曰:「此因赦罪而獲免,便使避之也。」

  問:「周禮之書有訛缺否?」曰:「甚多。周公致治之大法,亦在其中,須知道者觀之,可決是非也。」又問:「司盟有詛萬民之不信者,治世亦有此乎?」曰:「盛治之世,固無此事。然人情亦有此事,為政者因人情而用之。」問:「嚴父配天,稱『周公其人』,何不稱武王?」曰:「大抵周家制作,皆周公為之,故言禮者必歸之周公焉。」

   趙盾弒 君之事,聖人不書趙穿,何也?」曰:「此春秋大義也。趙穿手弒其君,人誰不知?若盾之罪,非春秋書之,更無人知也。仲尼曰:『惜哉!越境乃免。』此語要人會得。若出境而反,又不討賊也,則不免;除出境遂不反,乃可免也。」

  「紀候大去其國」,如「梁亡」,「鄭棄其師」,「齊師殲于遂」,「郭亡」之類。郭事實不明,如上四者,是一類事也。 國 君守社稷雖死守之可也。齊侯、衛侯方遇於垂,紀侯遂去其國,豈齊之罪哉?故聖人不言齊滅之者,罪紀侯輕去社稷也。紀侯大名也。

  問王通。曰:「隱德君子也。當時有些言語,後來被人傅會,不可謂全書。若論其粹處,殆非荀、楊所及也。若續經之類,皆非其作。」

  楊雄去就不足觀。如言「明哲煌煌,旁燭無疆」,此甚悔佷,不能先知。「遜于不虞,以保天命」,則是只欲全身也。若聖人先知,必不至於此,必不可奈何,天命亦何足保耶?」問:「太玄之作如何?」曰:「是亦○矣。必欲撰玄,不如明易。邵堯夫之數,似玄而不同。數只是一般,一作數無窮。但看人如何用之。雖作十玄亦可,況一玄乎?

  荀卿才高,其過多。楊雄才短,其過少。韓子稱其「大醇」,非也。若二子,可謂大駮矣。然韓子責人甚恕。韓退之頌伯夷,甚好,然只說得伯夷介處。要知伯夷之心,須是聖人。語曰:「不念舊惡,怨是用希。」此甚說得伯夷心也。

  問:「退之讀墨篇如何?」曰:「此篇意亦甚好,但言不謹嚴,便有不是處。且孟子言墨子愛其兄之子猶鄰之子,墨子書中何嘗有如此等言?但孟子拔本塞源,知其流必至於此。大凡儒者學道,差之毫釐,繆以千里。楊朱本是學義,墨子本是學仁,但所學者稍偏,故其流遂至於無父無君,孟子欲正其本,故推至此。退之樂取人善之心,可謂忠恕,然持教不知謹嚴,故失之。至若言孔子尚同兼愛,與墨子同, 則甚不可也。後之學者,又不及楊、墨。楊、墨本學仁義,後人乃不學仁義。但楊、墨之過,被孟子指出,後人無人指出,故不見其過也。」

  韓退之作羑里操云:「臣罪當誅兮,天王聖明。」道得文王心出來,此文王至德處也。

  退之晚年為文,所得處甚多。學本是修德,有德然後有言,退之卻倒學了。因學文日求所未至,遂有所得。如曰:「軻之死不得其傳。」似此言語,非是蹈襲前人,又非鑿空撰得出,必有所見。若無所見,不知言所傳者何事?原性等文皆少時作。

  退之正在好名中。

  退之言「漢儒補綴,千瘡百孔。」漢儒所壞者不少,安能補也?

  凡讀史,不徒要記事跡,須要識治亂安危興廢存亡之理。且如讀高帝一紀,便須識得漢家四百年終始治亂當如何,是亦學也。

  問:「漢儒至有白首不能通一經者,何也?」曰:「漢之經術安用?只是以章句訓詁為事。且如解堯典二字,至三萬餘言,是不知要也。東漢則又不足道也。東漢士人尚名節,只為不明理。若使明理,卻皆是大賢也。自漢以來,惟有三人近儒者氣象:大毛公、董仲舒、楊雄。本朝經術最盛,只近二三十年來議論專一,使人更不致思。」問:「陳平當王諸呂時,何不極諫?」曰:「王陵爭之不從,乃引去。如陳平復諍,未必不激○氏之怒矣。且高祖與群臣,只是以力相勝,力強者居上,非至誠樂願為之臣也。如王諸○時,責他死節,他豈肯死?」

  周勃人北軍,問曰:「為劉氏左袒,為○氏右袒。」既如為劉氏,又何必問?若不知而問,設或右袒當如之何?己為將,乃問士卒,豈不謬哉?當誅諸○時,非陳平為之謀,亦不克成。及迎文帝至霸橋,曰「願請閒」,此豈請閒時邪?至於罷相就國,每河東守行縣至絳,必令家人被甲執兵而見,此欲何為?可謂至無能之人矣。

  王介甫詠張良詩,最好,曰:「漢業存亡俯仰中,留侯當此每從容。」人言高祖用張良,非也。張良用高祖爾。秦滅韓,張良為韓報仇,故送高祖入關。既滅秦矣,故辭去。及高祖興義師,誅項王,則高祖之勢可以平天下,故張良助之。良豈願為高祖臣哉?無其勢也。及天下既平,乃從赤松子遊,是不為其臣可知矣。張良才識儘高,若鴻溝既分,而勸漢王背約追之,則無行也。或問:「張良欲以鐵槌擊殺秦王,其計不已○乎?」日:「欲報君仇之急,使當時若得以鐵槌擊殺之,亦足矣,何暇自為謀耶?」

  「王通言:『諸葛無死,禮樂其有興』,信乎?」曰:「諸葛近王佐才,禮樂興不興則未可知。」問曰:「亮果王佐才,何為僻守一蜀,而不能有為於天下?」曰:「孔明固言,明年欲取魏,幾年定天下,其不及而死,則命也。某嘗謂孫覺曰:『諸葛武候有儒者氣象。』孫覺曰:『不然。聖賢行一不義,殺一不辜,雖得天下不為。武侯區區保完一國,不知殺了多少人耶?』某謂之曰:『行一不義,殺一不辜,以利一己,則不可。若以天下之力,誅天下之賊,殺戮雖多,亦何害? 陳恒弒 君,孔子請討。孔子豈保得討陳恒時不殺一人邪?蓋誅天下之賊,則有所不得顧爾。』」曰:「三國之興,孰為正?」曰:「蜀志在興復漢室,則正也。」

  漢文帝殺薄昭,李德裕以為殺之不當,溫公以為殺之當,說皆未是。據史,不見他所以殺之之故,須是權事勢輕重論之。不知當時薄昭有罪,漢使人治之,因殺漢使也;還是薄昭與漢使飲酒,因忿怒而致殺之也?漢文帝殺薄昭,而太后不安,奈何?既殺之,太后不食而死,奈何?若漢治其罪而殺漢使,太后雖不食,不可免也。須權佗那箇輕,那箇重,然後論他殺得當與不當也。論事須著用權。古今多錯用權字,纔說權,便是變詐或權術。不知權只是經所不及者,權量輕重,使之合義,纔合義,便是經也。今人說權不是經,便是經也。權只是稱錘,稱量輕重。孔子曰:「可與立,未可與權。」

  問:「第五倫視其子之疾,與兄子之疾不同,自謂之私,如何?」曰:「不特安寢與不安寢,只不起與十起,便是私也。父子之愛本是公,才著些心做,便是私也。」又問:「視己子與兄子有間否?」曰:「聖人立法曰:『兄弟之子猶子也。』是欲視之猶子也。」又問:「天性自有輕重,疑若有間然。」曰:「只為今人以私心看了。孔子曰:『父子之道天性也。』此只就孝上說,故言父子天性。若君臣兄弟賓主朋友之類,亦豈不是天性?只為今人小看,卻不推其本所由來故爾。己之子與兄之子,所爭幾何?是同出於父者也。只為兄弟異形,故以兄弟為手足。人多以異形故,親己之子,異於兄弟之子,甚不是也。」又問:「孔子以公冶長不及南容,故以兄之子妻南容,以己之子妻公冶長,何也?」曰:「此亦以己之私心看聖人也。凡人避嫌者,皆內不足也。聖人自是至公,何更避嫌?凡嫁女,各量其才而求配。或兄之子不甚美,必擇其相稱者為之配;己之子美,必擇其才美者為之配。豈更避嫌耶?若孔子事,或是年不相若,或時有先後,皆不可知。以孔子為避嫌,則大不是。如避嫌事,雖賢者且不為,況聖人乎?」素問書出於戰國之末,氣象可見,若是三皇五帝典墳,文章自別。其氣運處絕淺近,如將二十四氣移換名目,便做千百樣亦得。

  陰符經,非商末則周末人為之。若是先王之時,聖道既明,人不敢為異說。及周室下衰,道不明於天下,才智之士甚眾,既不知道所趨向,故各自以私智窺測天地,盜竊天地之機,分明是大盜,故用此以簧鼓天下。故云:「天有五賊,見之者昌」云云,豈非盜天地乎?

  問:「老子書若何?」曰:「老子書,其言自不相入處,如冰炭。其初意欲談道之極玄妙處,後來卻人做權詐者上去。如「將欲取之必固與之」之類。然老子之後有申、韓,看申、韓與老子道甚懸絻,然其原乃自老子來。蘇秦、張儀則更是取道遠。初秦、儀學於鬼谷,其術先揣摩其如何,然後捭闔,捭闔既動,然後用○鉗,○其端然後鉗制之。其學既成,辭鬼谷去,鬼谷試之,為張儀說所動。如入菴中說令出之。然其學甚不近道,人不甚感之,孟子時已有置而不足論也。」問:「世傳成王幼,周公攝政,荀卿亦曰:『履天下之籍,聽天下之斷。』周公果踐天子之位,行天子之事乎?」曰:「非也。周公位冢宰,百官總己以聽之而已,安得踐天子之位?」又問:「君薨,百官聽於冢宰者三年爾,周公至於七年,何也?」曰:「三年,謂嗣王居憂之時也。七年,為成王幼故也。」又問:「賜周公以天子之禮樂,當否?」曰:「始亂周公之法度者,是賜也。人臣安得用天子之禮樂哉?成王之賜,伯禽之受,皆不能無過。一作罪。記曰:『魯郊非禮也,其周公之衰乎!』聖人嘗譏之矣。說者乃云:周公有人臣不能為之功業,因賜以人臣所不得用之禮樂,則妄也。人臣豈有不能為之功業哉?借使功業有大於周公,亦是人臣所當為爾。人臣而不當為,其誰為之?豈不見孟子言『事親若曾子可也』,曾子之孝亦大矣,孟子纔言可也。蓋曰:子之事父,其孝雖過於曾子,畢竟是以父母之身做出來,豈是分外事?若曾子者,僅可以免責爾。臣之於君,猶子之於父也。臣之能立功業者,以君之人民也,以君之勢位也。假如功業大於周公,亦是以君之人民勢位做出來,而謂人臣所不能為可乎?使人臣恃功而懷悚怏怏之心者,必此言矣。若唐高祖賜平陽公主葬以鼓吹則可;蓋征戰之事實,非婦人之所能為也,故賜以婦人所不得用之禮樂。若太宗卻不知此。太宗佐父平天下,論其功不過做一功臣,豈可奪元良之位?太子之與功臣,自不相干。唐之紀綱,自太宗亂之。終唐之世無三綱者,自太宗始也。李光弼、郭子儀之徒,議者謂有人臣不能為之功,非也。」

  秦以暴虐、焚詩、書而亡。漢興,鑑其弊,必尚寬德崇經術之士,故儒者多。儒者多,雖未知聖人之學,然宗經師古,識義理者眾,故王莽之亂,多守節之士。世祖繼起,不得不襄尚名節,故東漢之士多名節。知名節而不知節之以禮,遂至於苦節,故當時名節之士,有視死如歸者。苦節既極,故魏、晉之士變而為曠蕩,尚浮虛而亡禮法。禮法既亡,與夷狄無異,故五胡亂華。夷狄之亂已甚,必有英雄出而平之,故隋、唐混一天下。隋不可謂有天下,第能驅除爾。唐有天下,如貞觀、開元間,雖號治平,然亦有夷狄之風,三綱不正,無父子君臣夫婦,其原始於太宗也。故其後世子弟,皆不可使。玄宗纔使肅宗,便○。肅宗纔使永王璘,便反。君不君,臣不臣,故藩鎮不賓,權臣跋扈,陵夷有五代之亂。漢之治過於唐,漢大綱正,唐萬目舉。本朝大綱甚正,然萬目亦未盡舉。因問「十世可知」,遂推此數端。

  「洪水滔天」,堯時亦無許多大洪水,宜更思之。漢武帝問禹、湯水旱,厥咎何由,公孫弘對,堯遭洪水,使禹治之,不聞禹之有水也,更不答其所由,公孫弘大是姦人。

  問:「東海殺孝婦而旱,豈國人冤之所致邪?」曰:「國人冤固是,然一人之意,自足以感動得天地,不可道殺孝婦不能致旱也。」或曰:「殺姑而雨,是眾人怨釋否?」曰:「固是眾人冤釋,然孝婦冤亦釋也。其人雖亡,然冤之之意自在,不可道殺姑不能釋婦冤而致雨也。」

  問:「人有不善,霹靂震死,莫是人懷不善之心,聞霹靂震懼而死否?」曰:「不然,是雷震之也。」「如是雷震之,還有使之者否?」曰:「不然。人之作惡,有惡氣,與天地之惡氣相擊搏,遂以震死。霹靂,天地之怒氣也。如人之怒,固自有正,然怒時必為之作惡,是怒亦惡氣也。怒氣與惡氣相感故爾。且如今人種蕎麥,自有畦隴,霜降時殺麥,或隔一畦麥有不殺者,豈是此處無霜,蓋氣就相合處去也。」曰:「雷所擊處必有火,何也?」曰:「雷自有火。如鑽木取火,如使木中有火,豈不燒了木?蓋是動極則陽生,自然之理。不必木,只如雨石相戛,亦有火出。惟鐵無火,然夏之久必熱,此亦是陽生也。」

  鑽木取火,人謂火生於木,非也。雨木相戛,用力極則陽生。今以石相軋,便有火出。非特木也,蓋天地間無一物無陰陽。

  雨木冰,上溫而下冷。隕霜不殺草,上冷而下溫。

  天火曰災,人火曰火,人火為害者亦曰災。

  問:「日月有定形,還自氣散,別自聚否?」曰:「此理甚難曉。究其極,則此二說歸於一也。」問:「月有定魄,而日遠於月,月受日光,以人所見為有盈虧,然否?」曰:「日月一也,豈有日高於月之理?月若無盈虧,何以成歲?蓋月一分光則是魄虧一分也。」霜與露不同。霜,金氣,星月之氣。看感得甚氣即為露,甚氣即為霜。如言露結為霜,非也。

  雹是陰陽相搏之氣,乃是沴氣。聖人在上無雹,雖有不為災。雖不為災,沴氣自在。

  問:「『鳳鳥不至,河不出圖』,不知符瑞之事果有之否?」曰:「有之。國家將興,必有禎祥。人有喜事,氣見面目。聖人不貴祥瑞者,蓋因災異而修德則無損,因祥瑞而自恃則有害也。」問:「五代多祥瑞,何也?」曰:「亦有此理。譬如盛冬時發出一朵花,相似和氣致祥,乖氣致異,此常理也,然出不以時,則是異也。如麟是太平和氣所生,然後世有以麟駕車者,卻是怪也。譬如水中物生於陸、陸中物生於水,豈非異乎?」又問:「漢文多災異,漢宜多祥瑞,何也?」曰:「且譬如小人多行不義,人卻不說,至君子未有一事,便生議論,此是一理也。至白者易汙,此是一理也。詩中,幽王大惡為小惡,宣王小惡為大惡,此是一理也。」又問:「日食有常數,何治世少而亂世多,豈人事乎?」曰:「理會此到極處,煞燭理明也。天人之際甚微,宜更思索。」曰:「莫是天數人事看那邊勝否?」曰:「似之,然未易言也。」又問:「魚躍于王舟,火覆於王屋,流為島,有之否?」曰:「魚與火則不可知,若兆眠之先,應亦有之。」

  問:「十月何以謂之陽月?」曰:「十月謂之陽月者,陽盡,恐疑於無陽也,故謂之陽月也。然何時無陽?如日有光之類。蓋陰陽之氣有常存而不移者,有消長而無窮者。」

  問:「作者害道者否?」曰:「害也。凡為文,不專意則不工,若專意則志局於此,又安能與天地同其大也?書曰『玩物喪志』,為文亦玩物也。呂與叔有詩云:『學如元凱方成辯,文似相如始類俳;獨立孔門無一事,只輪一作惟傳。顏氏得心齋。』此詩甚好。古之學者,惟務養情性,其佗則不學。今為文者,專務章句,悅人耳目。既務悅人,非俳優而何?」曰:「古者學為文否?」曰:「人見六經,便以謂[一]聖人亦作文,不知聖人亦一作只。攄發胸中所蘊,自成文耳。一作章。所謂『有德者必有言』也。」曰:「游、夏稱文學,何也?」曰:「游、夏亦何嘗秉筆學為詞章也?且如『觀乎天文以察時變,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』,此豈詞章之文也?」

  或問:「詩可學否?」曰:「既學時,須是用功,方合詩人格。既用功,甚妨事。古人詩云『吟成五箇字,用破一生心』;又謂『可惜一生心,用在五字上』。此言甚當。」先生嘗說:「王子真曾寄藥來,某無以答他,某素不作詩,亦非是禁止不作,但不欲為此閑言語。且如今言能詩無如杜甫,如云『穿花蛺蝶深深見,點水蜻蜓○○飛』,如此閑言語,道出做甚?某所以不常作詩。今寄謝王子真詩云:『至誠通化藥通神,遠寄衰翁濟病身。我亦有丹君信否?用時還解壽斯民。』子真所學,只是獨善,雖至誠潔行,然大抵只是為長生久視之術,此濟一身,因有是句。」

  問:「先生曾定六禮,今已成未?」曰:「舊日作此,已及七分,後來被召入朝,既在朝廷,則當行之朝廷,不當為私書,既而遭憂,又疾病數年,今始無事,更一二年可成也。」曰:「聞有五經解,已成否?」曰:「惟易須親撰;諸經則關中諸公分去,以某說撰成之。禮之名數,陝西諸公刪定,已送與呂與叔,與叔今死矣,不知其書安在也?然所定只禮之名數,若禮之文亦非親作不可也。禮記之文,亦刪定未了,蓋其中有聖人格言,亦有俗儒乖謬之說。乖謬之說,本不能混格言,只為學者不能辨別,如珠玉之在泥沙。泥沙豈能混珠玉?只為無人識,則不知孰為泥沙,孰為珠玉也。聖人文章,自然與學為文者不同。如繫辭之文,後人決學不得,譬之化工生物。且如生出一枝花,或有剪裁為之者,或有繪畫為之者,看時雖似相類,然終不若化工所生,自有一般生意。」

  冠昏喪祭,禮之大者,今人都不以為事。某舊曾修六禮,冠、昏、喪、祭、鄉、相見。將就後,被召遂罷,今更一二年可成。家間多戀河北舊俗,未能遽更易,然大率漸使知義理,一二年書成,可皆如法。禮從宜,事從俗,有大故害義理者,須當去。每月朔必薦新,如仲春薦含桃之類。四時祭用仲月。用仲見物成也。古者天子諸侯於孟月者,為首時也。時祭之外,更有三祭:冬至祭始祖,厥初生民之祖。立春祭先祖,季秋祭禰。他則不祭。冬至,陽之始也。立春者,生物之始一作初。也。季秋者,成物之始一作時。也。祭始祖,無主用祝,以妣配於廟中,正位享之。祭只一位者,夫婦同享也。祭先祖,亦無主。先祖者,自始祖而下,高祖而上,非一人也,故設二位。祖妣異坐,一云二位。異所者,舅婦不同享也。常祭止於高祖而下。自父而推,至於三而止者,緣人惜也。旁觀有後者自為祭,無後者祭之別位。為叔伯父之後也。如殤,亦各祭。凡配,止以正妻一人,如諸侯用元妃是也。或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者,即以所生母配。如葬,亦惟元妃同穴。後世或再娶皆同穴而葬,甚瀆禮經,但於左右祔葬可也。忌日,必遷主,出祭於正寢,今正廳正堂也。蓋廟中尊者所據,又同室難以獨享也。於正寢,可以盡思慕之意。家必有廟,古者庶人祭於寢,士大夫祭於廟。庶人無廟,可立影堂。廟中異位,祖居中,左右以昭穆次序,皆夫婦自相配為位,舅婦不同坐也。廟必有主。既祧,當埋於所葬處,如泰祀人之高祖而上,即當祧也。其大略如此。且如豺獺皆知報本,今士大夫家多忽此,厚於奉養而薄於祖先,甚不可也。凡事死之禮,當厚於奉生者。至於嘗新必薦,享後方食,薦數則瀆,必因告朔而薦乃合宜。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數件,雖幼者漸可使知禮義。凡物,知母而不知父,走獸是也;知父而不知祖,飛鳥是也。惟人則能知祖,若不嚴於祭祀,殆與鳥獸無異矣。

  問:「祭酒用幾奠?」曰:「家中尋常用三奠,祭法中卻用九奠。」以禮有九獻,樂有九奏也。又問:「既奠之酒,何以置之?」曰:「古者灌以降神,故以茅縮酌,謂求神於陰陽有無之間,故酒必灌於地。若謂奠酒,則安置在此。令人以澆在地上,甚非也。既獻,則徹去可也。」傾在他器。

  或問:「今拜埽之禮何據?」曰:「此禮古無,但緣習俗,然不害義理。古人直是誠質,專一也。葬只是藏體魄,而神則必歸於廟,既葬則設木主,既除凡筵則木主安於廟,故古人惟專精祀於廟。今亦用拜埽之禮,但簡於四時之祭也。」

  「木主必以栗,何也?」曰:「周用栗,土所產之木,取其堅也。今用栗,從周制也。若四方無栗,亦不必用,但取其木之堅者可也。」

  凡祭必致齊。齊之日,思其居處,思其笑語,此孝子平日思親之心,非齊也。齊不容有思,有思則非齊。「齊三日,必見其所為齊者」,此非聖人之語。齊者湛然純一,方能與鬼神接,然能事鬼神,已是上一等人。

  古者男為男尸,女為女尸。自周以來,女無可以為尸者,故無女尸。後世遂無尸,能為尸者亦非尋常人。

  今無宗子法,故朝廷無世臣。若立宗子法,則人知尊祖重本。人既重本,則朝廷之勢自尊。古者子弟從父兄,今父兄從子弟,子弟為強。由不知本也。且如漢高祖欲下沛時,只是以帛書與沛父老,其父老便能率子弟從之。又如相如使蜀,亦移書責父老,然後子弟皆聽其命而從之。只有一箇尊卑上下之分,然後順從而不亂也。若無法以聯屬之,安可?且立宗子法,亦是天理。譬如木,必從根直上一榦,如大宗。亦必有旁枝。又如水,雖遠,必有正源,亦必有分派處,自然之勢也。然又有旁枝達而為榦者。故曰:古者天子建國,諸侯奪宗云。

  凡首宗者,以祭祀為主,言人宗於此而祭祀也。「別子為祖」,上不敢宗諸侯,故不祭,下亦無人宗之,此無宗亦莫之宗也。別子之嫡子,即繼祖為大宗,此有大宗無小宗也。別子之諸子,祭其別子,別子雖是祖,然是諸子之禰。繼禰者為小宗,此有小宗而無大宗也。有小宗而無大宗,此句極難理會。蓋本是大宗之祖,別子之諸子稱之,卻是禰也。

   令人多不知兄弟之愛。且如閭閻小人,得一食,必先以食父母,夫何故?以父母之口重於己之口也。得一衣,必先以衣父母,夫何故?以父母之體重於己之體也。至於犬馬亦然。待父母之犬馬,必異乎己之犬馬也。獨愛父母之子,卻輕於己之子,甚者至若仇敵,舉世皆如此,惑之甚矣。

  伯叔父之兄弟,伯是長,叔是少,今人乃呼伯父叔父為伯叔,大無義理。呼為伯父叔父者,言事之之禮與父同也。

  或曰:「事兄盡禮,不得兄之懽心,奈何?」曰:「但當起敬起孝,盡至誠,不求伸己可也。」曰:「接弟之道如何?」曰:「盡友愛之道而已。」

  問:「妻可出乎?」曰:「妻不賢,出之何害?如子思亦嘗出妻。今世俗乃以出妻為醜行,遂不敢為,古人不如此。妻有不善,便當出也。只為今人將此作一件大事,隱忍不敢發,或有隱惡,為其陰持之,以至縱恣,養成不善,豈不害事?人修身刑家最急,纔修身便到刑家上也。」又問:「古人出妻,有以對姑叱狗,○蒸不熟者,亦無甚惡而遽出之,何也?」曰:「此古人忠厚之道也。古之人絕交不出惡聲,君子不忍以大惡出其妻,而以微罪去之,以此見其忠厚之至也。且如叱狗於親前者,亦有甚大故不是處,只為他平日有故,因此一事出之爾。」或曰:「彼以此細故見逐,安能無辭?兼他人不知是與不是,則如之何?」曰:「彼必自知其罪。但自己理直可矣,何必更求他人知?然有識者,當自知之也。如必待彰暴其妻之不善,使他人知之,是亦淺丈夫而已。君子不如此。大凡人說話,多欲令彼曲我直。若君子,自有一箇含容意思。」或曰:」古語有之:『出妻令其可嫁,絕友令其可交。』乃此意否?」曰:「是也。」

  問:「士未仕而昏,用命服,禮乎?」曰:「昏姻重禮。重其禮者,當盛其服。況古亦是,士乘墨車之類。今律亦許假借。」曰:「無此服而服之,恐偽。」曰:「不然。今之命服,乃古之下士之服。古者有其德則仕,士未仕者也,服之其宜也。若農商則不可,非其類也。」或曰:「不必用可否?」曰:「不得不可以為悅,今得用而用之,何害?過期非也。」

  昏禮不用樂,幽陰之義,此說非是。昏禮豈是幽陰?但古人重此大禮,嚴肅其事,不用樂也。昏禮不賀,人之序也,此說卻是。婦則明而見舅姑,成婦也;三日而後宴樂,禮畢也;宴不以夜,禮也。

  問:「匠拜君,必於堂下,子拜父母,如之何?」對曰:「君臣以義合,有貴賤,故拜於堂下。父子主恩,有尊卑,無貴賤,故拜於堂上。若婦於舅姑,亦是義合,有貴賤,故拜於堂下,禮也。」

  問:「嫂叔古無服,今有之,何也?」曰:「禮記曰:『推而遠之也。』此說不是。嫂與叔,且遠兼,姑與嫂,何嫌之有之有?古之所以無服者,只為無屬。其夫屬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。其夫屬乎子道者,妻皆婦道也。今上有父有母,下有子有婦。叔父叔伯,父之屬也,故叔母伯母之服,與叔父叔伯同。兄弟之子,子之屬也,故兄弟之子之婦服,與兄弟之子同。若兄弟,則己之屬也,難以妻道屬其妻,此古者所以無服。以義理推不行也。今之有服亦是。豈有同居之親而無服者?」又問:「既是同居之親,古卻無服,豈有兄弟之妻死,而己恝然無事乎?」曰:「古者雖無服,若哀戚之心自在。且如鄰理之喪,尚春不相不巷歌,匍匐救之,況至親乎?」

  服有正,有義,有從,有報。古者婦喪舅姑以期,今以三年,於義亦可,但明未正,此可謂之從服。從夫也。蓋與夫同奉几筵,而己不可獨無服。報服,若姑之子為舅之子服是也。異性之服,只推得一重。若為母而推,則及舅而止。若為姑而推,則可以及其子。故舅之子無服,卻為既與姑之子為服,姑之子須當報之也,故姑之子,舅之子,其服同。

  八歲為下殤,十四為中殤,十九為上殤,七歲以下為無服之殤。無服之殤,更不祭。下殤之祭,父母主之,終父母之身。中殤之祭,兄弟主之,終兄弟之身。上殤之祭,兄弟之主之,終兄弟之子之身。若成人而無後者,兄弟之孫主之,亦終其身。凡此,皆以義起也。

  問:「女既嫁而為父母服三年,可乎?」曰:「不可。既歸夫家,事佗舅姑,安得伸己之私?」問:「人子事親學醫,如何?」曰:「最是大事。今有璞玉於此,必使玉人彫琢之。蓋百工之事,不可使一人兼之,故使玉人彫琢之也。若更有珍寶物,須是自看,卻必不肯任其自為也。今人視父母疾,乃一任醫者之手,豈不害事?必須識醫藥之道理,別病是如何,藥當如何,故可任醫者也。」或曰:「己未能盡醫者之術,或偏見不到,適足害事,奈何?」曰:「且如識圖畫人,未必畫得如畫工,然他卻識別得工拙。如自己曾學,令醫者說道理,便自見得,或己有所見,亦可說與他商量。」陳本止此,以下八段,別本所增。上古之時,自伏羲、堯、舜,歷夏、商以至周,或問或質,因襲損益,其變既極,其法既詳,於是孔子參酌其宜,以為百王法度之中制,此其所以春秋作也。孫明復主以無王而作,亦非是。但顏淵問為邦,聖人對之以「行夏之時,乘殷之輅,服周之冕,樂則韶舞」,則是大抵聖人以道不得用,故考古驗今,參取百王之中制,斷之以義也。

  禘者,魯偕僭天子之大祭也。灌者,祭之始也。以其僭上之祭,故自灌以往,不欲觀之。

  凡觀書,不可以相類泥其義,不爾則字字相梗,當觀其文勢上下之意。如「充實之謂美」與詩之美不同。

  學者後來多耽莊子。若謹禮者不透,則是佗須看莊子,為佗極有膠固纏縛,則須求一放曠之說以自適。譬之有人於此,久困纏縛,則須覓一箇出身處。如東漢之末尚節行,尚節行太甚,須有東晉放曠,其勢必然。

  冬至書雲,亦有此理,如周禮觀祲之義。古太史既有此職,必有此事。又如太史書,不知周公一一曾與不曾看過,但甚害義理,則必去之矣。如今靈臺之書,須十去八九,乃可行也,今厤法甚好,其佗禁忌之書,如葬埋昏嫁之類,極有害。

論語問同而答異者至多,或因人材性,或觀人之所問意思而言及所到地位。

  「極高明,道中庸」,所以為民極,極之為物,中而能高者也。

  「君子不成章不達」,易曰:「美在其中,暢於四支。」成章之謂也。

  予官吉之永豐簿,沿檄至臨川,見劉元承之子縣丞誠,問其父所錄 伊川 先生語,蒙示以元承手編,伏讀歎仰,因乞傳以歸。建炎元年十月晦日,庵山陳淵謹書。

 

 

 

…………〈全篇完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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