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長上我」 佛光女大生獲賠120萬 女生崩潰 狼師判刑22月遭停職

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:2011/08/17 06:30 蘋果日報

【劉昌松╱台北報導】修佛十多年的佛光大學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林定玉,四年前以心情不好為由,邀約該校一名女大生去KTV,將她灌醉後帶去開房間性侵得逞,女大生受辱後崩潰向同學泣訴尖叫:「所長上我!」高院今年五月以林測謊未過,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一年十月,昨民事部分再判林須賠女大生精神撫慰金一百二十萬元。

現年四十八歲的林定玉事發後被校方停職,未再續聘,《蘋果》昨聯繫不上林與被害人。林歷審原堅稱女大生投懷送抱,他只撫摸女方下體後,就因「修行十餘年,不能破戒,自己跑到浴室去解決。」案發後他還發簡訊給女大生「妳叫我怎麼辦?自殺給妳看嗎?」但更一審時測謊卻未過。

女驚醒欲逃被抓回

醜聞發生在二○○七年七月六日,林定玉當時以心情不好為由,要求該校一名女大生一起去好樂迪KTV唱歌,兩人喝了三分之二瓶的威士忌後,女大生爛醉嘔吐,被林帶到新北市泰山區的一處汽車旅館開房間。

判決指出,女大生醒來發現躺在床上,打電話要找弟弟、男友求助,林定玉突然開門進房,她嚇得掛掉電話,沒想到林當下竟求愛說:「我從以前就很喜歡妳。」接著就鑽入被子動手解開女方衣扣,女大生抓著衣領跑到門邊試圖逃離,卻被林從後方一把抱回床上。

同學面前尖叫哭訴

女大生供稱被林定玉跨坐壓制,無法反抗,林戴著保險套對她性侵得逞。事後女大生跟同學哭訴,還崩潰尖叫:「所長上我!」但本案二審時,一度因女大生下體無明顯創傷,且驗傷醫師作證指出,女大生在醫院「和男友還嘻嘻哈哈講電話,講完才做開始做檢查」,法官並認為林定玉如要性侵,不需等女方酒醒,認定雙方應是合意性交,改判林無罪。

測謊未過說詞反覆

但高院更一審認為,事發時女大生剛酒醒無力掙扎,所以下體無嚴重創傷,其男友擔心她會自殺,才在電話中以輕鬆口氣安撫,與常情相符;反倒是一直堅稱沒性侵也沒性交的林定玉,在未通過測謊後改口有插入性交,宣稱是女方獻身。更一審因此認定林身為人師不知正己修業、以禮自持,反利用教授權勢性侵,改判有罪,並須賠償女方。佛光大學昨表示,事發後林馬上被停職,也未再與學校聯繫。

林定玉小檔案

◎年齡:48歲

◎家庭:已婚、育有2女

◎學歷: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博士

◎經歷:

佛光大學管理所所長

●龍華科技大學管理學院代院長

●中原大學工業工程系兼任副教授

◎專長:企業資源規劃、電子商務、智識管理

※  筆者不解:

現在教育體系到底怎麼了?連佛教大學也淪陷了?星雲老和尚一手創辦的大學負責人,該不該出來說句話?還是事不關己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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